首页 | 公司介绍 | 市场前景 | 产品介绍 | 服务体系 | 产业政策 | 行业知识 | 在线招聘 | 征招代理 | 客户留言 | 在线定单 | 联系方式
 
再生资源回收管理条例
国家经贸委组织实施支持北京2008年奥运会绿色行动计划
《关于加快发展环保产业的意见》
政府计划使再生资源回收总值五年内增加一百亿
资源节约综合利用与环境保护优惠政策一览表
《中国报道》关于再生资源讨论实录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
做好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工作 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关于加快发展环保产业的意见
《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十五”发展规划》
国家经贸委提出2002年资源节约综合利用八项重点工作
《“十五”期间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实施细则》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废旧物资回收经营业务有关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国家经贸委组织实施支持北京
         2008年奥运会绿色行动计划



  北京申奥成功,对首都乃至全国经济发展都将产生巨大的推动作用,国家经贸委全力支持北京办好2008年奥运会。为此组织实施支持北京2008年奥运会绿色行动计划。
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可持续发展战略和科教兴国战略,围绕“绿色奥运、人文奥运、科技奥运”主题,突出“绿色奥运”,以资源有效利用和环境保护为重点,以技术进步为支撑,促进经济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为成功举办北京2008年奥运会做出贡献。
支持重点:
  一是节约用水。支持开发高效节水设备、器具和产品以及废水资源化技术;高耗水工业企业节水和水污染防治技术改造;创建节水型企业活动等。
  二是节能和利用新能源。支持在奥运村、新建体育场馆及公用设施中使用高效节能照明系统,利用太阳能集热和发电技术,建设太阳能与建筑一体化奥运设施,风力发电场建设,扩大绿色电力市场份额;支持开发先进适用的节能技术、产品和设备,重点是洁净煤技术,电机变頻调速技术,高效节能锅炉、窑炉,高效节能照明系统,地热泵技术和冰蓄冷技术等;支持高耗能企业重大节能技术改造。
  三是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支持建立社区回收、市场集散和加工利用三位一体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包括在居民区设立回收网点,建设具有贮存和预处理功能的再生资源集散市场。支持废旧轮胎、废旧塑料等再生资源综合利用,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报废汽车回收拆解处理产业化,报废家电、电脑回收拆解与利用。
  四是污染防治和环保产业。支持首钢、琉璃河水泥厂等污染大户结构调整和技术改造;石景山电厂等燃煤发电机组安装烟气脱硫装置或循环流化床改造;京煤集团等综合利用煤矸石等废渣生产新型建材;淘汰老旧汽车。支持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先进环保技术、设备和产品,重点是污水处理及回用,垃圾资源化,脱硫,噪声控制,机动车尾气净化,低污染、高标号车用燃料和环境监测技术与装备等。支持工业企业实施清洁生产,结合北京市工业结构调整和企业搬迁,组织实施清洁生产,重点支持工业企业采用清洁生产技术和工艺进行技术改造。支持环保产业基地和清洁生产工业园区建设。重点支持环首都圈地区电力等高耗水、高耗能企业实施综合节水、节能和环保技术改造。
主要措施:
  一是加大政策和资金支持力度。在国家经贸委技术创新和技术改造专项中分别设立“奥运专题”,对与绿色奥运相关的技术开发、示范工程及重点项目给予资金和政策支持;支持绿色照明示范工程大宗采购,对使用经过认证或标识的高效照明电器产品的用户给予补贴,推行生产企业和经销商质量承诺制;对部分载客、载货等老旧汽车更新给予适当补助;落实国家对资源综合利用和新型墙体材料给予减免增值税的优惠政策。
  二是组织实施示范试点。将奥运村作为国家绿色照明示范工程、太阳能与建筑一体化示范工程;将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作为国家工业节水示范园区;将北京市作为全国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试点城市,朝阳区为国家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示范区;将通州区马驹桥作为国家环保产业基地;将首钢等一批企业作为国家清洁生产试点企业。
  三是加快制定重点节水、节能和环保产品标准,节水型企业目标导则;对重点产品实施用水定额管理和能耗限额管理;加快节水、节能和环保产品认证体系建设,推行能效标识,大力推广经认证或具有标识的节水器具和产品、高效照明电器、家用电器、节电设备和环保产品等。
  四是提供智力支持。按照奥运会规划要求,通过组织专家咨询、信息服务等,支持做好工业节水、节能、污染治理、环保产业、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等相关规划。充分利用国家经贸委与世界银行、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全球环境基金及有关国家政府的合作项目等渠道,为北京“绿色奥运”提供智力支持,重点组织与资源利用和环境保护有关的专家咨询,相关信息和技术等方面的服务。

                                  2003-05


::版权所有:中国·北京中塑联发塑料机械科学研究院 1999-2005(c) ::
北京公司:北京市中关村八大处高科技园创业园中区D座 邮编:100041 上海公司:上海市闵行区梅富路176号 邮编:201100
咨询电话:010-51663433 88792743 88792745 88792747 咨询电话:021-54380658 54386804 54383111 54374544
服务热线:成都办:13269700809 广州办:13260335069 武汉办:13397274759
沈阳办:13439958070 河南办:13366193433 乌鲁木齐办:13381550550